天津市松江區國民政府
收取國有土地通知(zhi)公告(gao)
結合《中華夢大家中華共和國土地的流失的管理法》和《中華夢市民共合國國土處理法開展條列》,2024年04月02日廣州市中國人民縣政府以滬府土〔2024〕195號批文獲得許(xu)可征用共同土壤(rang)。現通知如(ru)下圖所示:
一、獲批征地補(bu)償群體農田的政府機關(guan):
二(er)、施工(gong)新增(zeng)建設用地作(zuo)用:
發展商業中心土地的使用(文(wen)仁路(姚北路-亭旭路)道(dao)路交通重新命名公程)
三、土(tu)地資源征用土(tu)地資源的具體位置(zhi)(四至使用范圍(wei)):
四、被征收土(tu)地院校(xiao)和(he)征收土(tu)地戶型:
上述累計拆遷宅基地15053.90平方和米,這當中農用機械地12721.20㎡米、規劃區域1855.90m2米、未用地476.80mm2米。
五、本通知公告入選后,松江區應隨著區縣政府證明(ming)的土(tu)地(di)(di)征用(yong)來(lai)賠賞(shang)回遷解決(jue)(jue)(jue)規(gui)(gui)劃、土(tu)地(di)(di)征用(yong)室(shi)內來(lai)賠賞(shang)解決(jue)(jue)(jue)規(gui)(gui)劃、被土(tu)地(di)(di)征用(yong)員(yuan)工就業率和保駕(jia)護航解決(jue)(jue)(jue)規(gui)(gui)劃信(xin🐼)息依規(gu♛i)(gui)依法執行來(lai)賠賞(shang)。
特此公告格式。
連接人:蔣連超
結合新地址:松江區榮樂東路2115號3號樓207
佛山市松江區國(guo)民(min)地(di)方(fang)政府(蓋公(gong)章)